為持續深入做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扎實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近日,南澗縣出臺《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為如期實現脫貧“摘帽”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方案》指出,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重點為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級職能部門履行主體責任是否存在履責不力、監督不嚴、推諉扯皮等問題;縣鄉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是否存在問題該發現而未發現,發現后不處置不報告等問題;扶貧領域是否存在貪污侵占、行賄受賄、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腐敗問題;扶貧領域是否存在形式主義、作風漂浮、弄虛作假以及搞數字脫貧,“壘大戶”、“造盆景”搞“形象工程”等作風問題。
《方案》明確,縣委負責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每半年聽取專項治理工作匯報;縣紀委監委負責牽頭專項治理工作,從嚴處置問題線索,從嚴進行問責追責;相關行業責任部門,認真做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派駐紀檢監察組發揮“探頭”作用,督促駐在部門抓實扶貧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行好一線監督職責,加強對資金落地、政策落實等情況監督。
《方案》還對如何有效開展監督檢查、怎樣移交處置問題線索,以及強化直查直辦、加大問責追責、持續通報曝光等作出詳細規范要求。
據悉,今年以來南澗縣共處置扶貧領域問題線索41件,立案審查調查17件26人,處分13人,問責15人,提醒談話和約談121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典型案例3件43人。(張世雄)